我们愿意与各地拥有部分出版或作者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实施合作,具体协议如下:
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,特制定如下代理合同:
一、代理认可
经乙方审核,甲方满足以下代理要求:
·在相关领域拥有一定的实力和资源;
·能提供发票、公司执照、帐户;
·规范、透明经营;
·配合乙方为作者进行服务;
·承诺不向任何第三方(代理/个人/出版机构)透露有关合作以及作者、出版社的相关信息;
据此,乙方特认定甲方为乙方在 的 级代理商,负责 及周边地区的出版咨询服务工作。
1、 为了更好的促进双方合作以及为客户服务,乙方对甲方的代理资格将予以核查,具体如下:
·甲方若在代理资格生效后三个月内未完成两项代理任务(或一项丛书代理业务),则乙方有权撤销甲方在当地的代理资格,同时甲方有权再次申请代理;
·甲方在申请代理或代理出版过程中对客户或对本司弄虚作假,欺骗客户或我司的;
·违反现行政策法规的;
2、 由甲方负责当地的作者资源收集维护。主要工作包括:
·进行作者资源的开发、维护;
·为作者提供出版咨询;
·定期向乙方报送选题;
·进行稿件初审;
·代理签署协议;
·代理收取定金发放书号等;
·及时收取转交编辑/出版/印刷/代理费用等;
·其他乙方需要配合的工作;
3、 乙方负责对书稿审核并推荐出版。具体工作包括:
·审核稿件并发放签署代理协议;
·寻找合适的出版社并按商定要求及时出版客户的作品;
·向出版社转交选题资料、出版合同、相关费用(管理费、编审费可直接由作者汇入出版社帐户)、样书;向作者转交书号、CIP、出版合同、样书、发票;
4、 双方签署协议的同时,由乙方交于甲方以下材料:
·出版代理业务简介一份
·内部报价单一份
·代理协议样本一份
·选题申报单样本一份
·授权书样本一份
除共同客户外,乙方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或公众提供、展示、公布以上材料;代理协议终止后,甲方须向乙方交回以上材料并不得留取备份。否则乙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5、 甲乙双方进行利润分成,比例为甲方占 %,乙方占 %。
6、 违约责任:甲方如不能满足本协议第一、第二条的各款规定,则乙方有权终止代理合同并向甲方追索相关责任;乙方若不能满足本协议第三条的各款规定,甲方有权终止代理合同并向乙方追索相关责任。
7、 未尽事宜,双方协商解决。
8、 本协议一式两份,双方各执一份为凭。
9、 本协议自签字(盖章)之日起生效。
甲方: 乙方:
盖章: 盖章:
地址: 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延静西里2号华商大厦401室
电话: 电话:010-58281996/65918200(Fax)